来宾9个集体14名个人获全区表彰
来源:《来宾日报》 发表时间:2024-02-22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表彰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299名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我市9个集体和14名个人上榜。
记者了解到,我市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有合山市岭南民族初级中学、象州县人大常委会、武宣县桐岭镇人民政府、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村村民委员会、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来宾市城南小学。
我市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有蒙康、覃利认、肖玉周、吴海伦、秦远莲、庞晓华、相珍兰、黄大乘、黄宇轩、黄中实、蒙鲜、甘志勇、兰培文、霍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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