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3月1日起,来宾市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期间,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
据悉,来宾市重点江段主要包括红水河208公里、黔江123公里、柳江64公里、清水河73.2公里和北之江109公里;全市水域面积3.18万公顷,渔业水域总面积47.7万亩,境内渔业水域辽阔,渔业资源丰富。禁渔期内,来宾市辖区内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水库均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若违反禁渔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市涉及禁渔登记在册渔船870艘,渔民3621人。去年禁渔期内,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244次,出动执法人员732人次,清理涉渔船舶12艘、整治违规网具数量1901张,处理涉渔案件62起,禁渔管理工作成效显著。(韦海臣 杨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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