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响应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深入推进“零酒驾”示范点创建活动,切实做好酒驾醉驾的治理与预防工作。截至目前,共创建9个“零酒驾”示范点,创建数量全区第一。
发挥组织优势,落实创建部署责任。以兴宾区桥巩镇木土村、象州县纳禄村为试点,创建“零酒驾”示范乡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建村级“零酒驾”创建工作小组,确定义务劝导员及义务宣传员职责,负责配合开展每月交通安全酒驾整治及法律宣传。制定“零酒驾”乡镇、乡村创建标准,建立健全“零酒驾”乡镇、乡村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发挥管理优势,组建多元管控队伍。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台账,随时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动态情况。定期组织民警、辅警集中学习执法规范标准,要求全体民警、辅警坚持执法警容严整、执法用语文明、执法程序规范,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发挥作战优势,扩大执法覆盖范围。制定酒驾醉驾治理工作日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实施高密度部署,高频率拦截,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将警力向日常管控较为薄弱的乡道、村道延伸,加大对偏远山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发挥资源优势,让拒绝酒驾家喻户晓。设立专门和固定的拒绝酒驾宣传栏、墙报,摆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播放涉酒事故警示教育片等,形成常态化宣传氛围。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驾驶人及其所在单位(村居)名单,切实增强全体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发动村民参与“文明交通零酒驾”活动。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龚雪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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