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守护好这一抹绿色
来源: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发表时间:2023-08-09
来宾市爱绿护绿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按照“高品位、创特色、上规模、出精品”的原则,逐年加快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步伐,力争把来宾打造成“花成片、树成林、节点成园林”“水在城中,城在绿中,绿在阳光中”的生态园林城市。为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生活环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规定,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请各位家长在携带孩童游玩时,避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草坪边坡陡坡滑草、奔跑、玩耍等,以免发生绳索缠绕、触电、跌倒等意外。 二、不在城区公园、广场、桂中水城等水域内游泳、浣洗、垂钓、捕捞等,不投放外来物种,不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水和垃圾。 三、不在绿地内吐痰、便溺、遛狗,不乱丢垃圾;自觉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不堆放杂物或倾倒废弃物;不践踏草地、踩踏幼苗、攀折花木、刻划树木、采摘花果。 四、不破坏绿地内的水管、景观灯、桥梁、座椅、指示牌、护栏、廊亭、垃圾桶等绿化设施。 五、不在绿地内进行烧烤、烹饪等使用明火和产生油烟的野餐活动,不得燃放孔明灯、烟花炮竹等。 六、不在公园、广场、桂中水城等公共绿化场所大声喧哗,使用音箱、喇叭播放音乐,日间(7:00-12:00、15:00-19:00)音量不超过50分贝,夜间(19:00-21:00)音量不超过40分贝。 七、不得占用、开挖绿地,不得在绿地内施工、取土或在绿地内种植蔬菜等。 八、不得损坏树木护栏支架,不得利用树身拴放牲畜、悬挂宣传牌、晾晒衣物等。 每个市民都是爱护绿地的实践者、参与者和支持者,同时也是更是共享者、受益者,希望广大市民携手争做绿地管理员、监督员、宣传员,用我们的热情和行动共同制止破坏绿地和损毁设施等不良行为,让来宾市的水更清、花更红、叶更绿、地更净,共同打造健康文明、和谐美好的来宾新形象。举报电话:0772-4299700。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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