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民家盗窃财物者,按损失计算赔偿外,罚款三倍”“偷盗他人杉木者按‘地径’每寸直径罚款拾伍圆”“毁坏村容、破坏公共财物者,每次按损失价赔偿加罚款贰佰圆”……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瑶族博物馆的石碑陈列区,每一块石碑上都镌刻着规约类内容,字迹仍清晰可辨,石碑上刻的律法被称为“石牌律”。金秀有着茶山瑶、坳瑶、花篮瑶、盘瑶、山子瑶5个瑶族支系,他们虽在语言、社会组织、风俗习惯、服饰等方面各有特点,但不少村寨都有着用“石牌律”规范村民行为的传统。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挖掘瑶族优秀传统文化,探索出将瑶族石牌律的约束力与现代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治理新模式,让民族传统文化融合新内容、发挥新作用,推动全县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新台阶。
巧用“石碑律”化解调处纠纷
“在调解员的多次调解下,我们双方都认为应该互让互谅,彼此和睦共处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日前,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门头村文凤屯李某与王桑屯胡某在“新石牌律”的调解下,明确了山林权属,双方欣然接受调处意见,握手言和。
今年2月,李某向六巷乡司法所反映其种植的两株八角树被破坏,经询问村上人得知系王桑屯胡某所为,要求胡某赔偿其损失。新石牌律办公室在了解情况后,联动“代仗”团介入,引用“新石牌律”中有关乡风文明“邻里和谐,互帮互助”和生产发展“各人各山、各有界限、不得越界”的规定进行调处,希望双方互谅互让。经过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以胡某田坎为起点、往李某林地5米为界,往后双方不得越界种植,也不得干涉对方生产,李某遂放弃要求胡某赔偿的诉求,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是六巷乡巧用“新石牌律”化解、调处纠纷的一个典型事例,也是金秀成功创新实践石牌律的成果。近年来,在旧石牌律的基础上,六巷乡门头村融入新时代乡村发展理念,形成富有瑶族特色的村规民约——石牌律,实现村民自约自治推动村屯建设发展的良性治理,并先后获评自治区和谐村屯、自治县“无讼瑶寨”民族团结示范村。
位于门头村门头屯光绪七年和清雍正癸卯年的“旧石牌”
门头村“无讼瑶寨”民族团结示范村石匾和“新石碑律”
新用“石牌律”推动乡村振兴1951年,在中央代表团的帮助和指导下,金秀大瑶山各族群众以立石牌的方式,订立大瑶山团结公约。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深入挖掘优秀瑶族文化和传统习俗,推陈出新、革新“石牌律”,进一步推动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新石牌律工作推进会
在革新“石牌律”过程中,门头村采取“石牌律 积分制”激励模式,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山林水源土地、社会秩序等村务管理和公益事业,并按参与次数发放相应积分,对成功解决治理问题、难题的予以额外奖励。相反,行为失当违背法律法规和石牌律的会扣除积分。通过参管理、攒积分、获奖励的方法,增强群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感,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巧用、新用瑶族同胞共同遵守制定的“新石牌律”,实现了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变化,让群众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评判者、受益者。
“‘攒积分’让村民改变了旧观念,有效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我们村的风气越来越好了。”门头村党支部书记胡烈富表示。在处理村中大小事务过程中,门头村的村民充分尊重地方公序良俗,发挥石牌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古为今用,既注重运用现行法律,也灵活运用石牌律,增强了乡村社会治理效能,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来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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