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民宗委公布第四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12月10日,记者从市民宗委获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武宣县民族初级中学、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族小学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近年来,来宾市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七进”创建活动,推动群团重点领域创建基础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改善民族聚居区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落实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企业优惠政策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政策,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开展“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等传统文化节庆活动,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
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有1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5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全市成功创建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以及13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区)、4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有126个单位获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区)。(张朝广 徐卫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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