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来宾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与各部门多方联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6月,向270名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发放补助资金1643次,共174.33万元;给85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保障金5085人次,共498.12万元。
上半年,该局全面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目前,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养育标准已提高至1022元/月,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1422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提高至1022元/月。同时,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全市48名孤儿成年后在校就读的,每人每年获助学金1万元,实现应助尽助,上半年共计发放孤儿助学金21.75万元。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来宾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流浪救助权益,市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政策保障范围。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原则,妥善安置被救对象。今年截至6月底,全市共救助未成年人20人次。
5月30日,该局印发《来宾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等未成年人保护文件,明确今年各成员单位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关爱保护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节日节点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暑期关爱服务等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为扎实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来宾市购买青少年社工服务项目1个,共计15.6万元。通过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家庭开展关心帮扶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工服务,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杨晓华 李苏华)
责任编辑:卢彬彬